紙和紙板環壓強度的測定標準:GB/T 2679.8-1995,本標準等效采用國際標準ISO/DIS 12192《紙和紙板—— 壓縮強度——環壓法》
1、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使用壓縮試驗儀測定紙和紙板環壓強度的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厚度 0.28-0.51mm 制造紙箱和紙盒的紙和紙板,也可用于厚度低到 0.15mm 高到 1.00mm 的紙或紙板,但表示試樣的邊壓強度可靠性較差。
2、引用標準
GB/T 450-89 紙和紙板試樣的采取
GB/T 451.2-89 紙和紙板定量的測定法
GB/T 451.3-89 紙和紙板厚度的測定法
GB/T 10739-89 紙漿\紙和紙板試樣處理和試驗的標準大氣
3、術語
3.1 環壓強度
環形試樣邊緣受壓直至壓潰時所能承受的最大壓縮力,以 KN/m 表示。
3.2 環壓強度指數
平均環壓強度除以定量為環壓強度指數,以 KN/m 表示。
4、儀器
4.1 切樣沖刀
可沖切尺寸精度達到本標準要求的專用沖刀。
4.2 試樣座
內徑 49.30+0.05mm 槽深 6.35+0.25mm。圓形槽底與試樣座底面平行度偏斜不大于 0.01mm。槽壁與槽底呈直角,夾角處不得有倒角與圓弧。為此,最好槽底和槽壁分兩件加工再組裝成一體。槽壁切線方向加工有寬度不大于 1.25mm 的試樣插縫。試樣座配有不同直徑的內盤,使試樣座插入內盤所產生的試樣夾縫適應不同厚度的試樣(見表 1)
表1
試樣厚度 |
內盤直徑 |
0.150-0.170 |
48.80±0.05 |
0.171-0.200 |
48.70±0.05 |
0.201-0.230 |
48.60±0.05 |
0.231-0.280 |
48.50±0.05 |
0.281-0.320 |
48.30±0.05 |
0.321-0.370 |
48.20±0.05 |
0.371-0.420 |
48.00±0.05 |
0.421-0.490 |
47.80±0.05 |
0.491-0.570 |
47.60±0.05 |
0.571-0.670 |
47.30±0.05 |
0.671-0.770 |
47.00±0.05 |
0.771-0.900 |
46.60±0.05 |
0.901-1.000 |
46.20±0.05 |
4.3 壓縮儀
4.3.1 固定壓板式電子壓縮儀
儀器上裝有尺寸不小于 100mm×100mm 的上下兩壓板,板面平直,并滿足如下要求:
a. 兩板間平行度偏差不大于 1:2000;
b.兩板的橫向晃動量不超過 0.05mm。
試驗時,一壓板由馬達驅動壓向另一壓板,壓板運行速度 12.5+2.5 mm/min。儀器測力準確度為示值的 1%。
紙板環壓強度試驗機
4.3.2 彎梁式壓縮儀
對上下壓板的要求與固定板式電子壓縮儀相同。試驗時上板壓向下板的速度為 12.5+2.5mm/min, 加荷
速度為 110+23N/s,儀器的適用范圍為彈簧板最大量程的 20%-80%。儀器測力準確度為示值的 1%。使用該型儀器應在報告中注明,并不得用于仲裁試驗。
4.4 細線手套
5、取樣與處理
5.1 按 GB/T 450 的規定取樣,對試樣按 GB/T 10739 的規定進行處理并在該條件下進行試驗。
5.2 從處理后的紙樣上嚴格按縱向切取長 152.0+0.2mm,寬 12.70+0.1mm 的試樣??v橫向至少各切 10 片,切片邊緣不許有毛邊或影響測定結果的其他缺陷。試樣長邊垂直于縱向的試樣用以測定縱向環壓強度,試樣長邊平行于縱向的試樣用以測定橫向環壓強度,試樣兩長邊的平行度誤差不大于 0.015mm。
6、試驗步驟
6.1 試驗中均需用戴手套的手接觸試樣。首先測定試樣厚度,根據試樣厚度選擇試樣座的內盤。小心地把試樣插入試樣座,并確保插到底部。
6.2 把試樣座放在下壓板中間位置,同時試樣環開口朝向操作者。然后開動儀器,使試樣受壓直至壓潰。固定板電子式儀器直接讀取壓力值,精確到 1N,彎梁式儀器讀取彈簧板的最大變形量,精確至0.01mm,然后從彈簧板的應力-應變曲線上查出壓潰試樣所需的力,精確至 1N。
6.3 縱橫向每個方向至少重復測定 10 片試樣,同時每個方向均 5 片試樣正面朝外,5 片試樣反面朝外彎成環形測試。
7、結果計算
7.1 分別計算縱橫向力的平均值F(N)。
7.2 環壓強度
按式(1)計算環壓強度:
式中:R——環壓強度,kN/m;mmkN/mN.m/g
8、精密度
試驗結果的精密度(見表 2)
表2
試樣 |
重復性 |
再現性 |
10 個試樣的平均值 |
橫向 |
6.6 |
32.0 |
20 個試樣的平均值 |
縱向 |
3.6 |
17.8 |
橫向 |
4.6 |
16.0 |
9、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包括下列內容:
a.本國家標準號;
b.所用溫濕度處理條件;
c.測試試樣的標志和說明;
d.所用的儀器類型;
e.根據需要報告環壓強度、環壓強度指數和變異系數;
f.與本標準任何偏離或可能的影響因素。